特首提就游、梁宣誓提覆核 官問特首宣誓有問題如何處理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1/03 16:45 最後更新: 2016/11/03 16:45 分享: 分享: 熱門 奧蘇利雲 乳癌 施政報告2024 名校專區 超市大搜查 靚媽精明眼 藥物百科 高才通 北上攻略 會員有獎 ▲ (經濟日報記者譚德潤攝) 特首梁振英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就青年新政候任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風波提出司法覆核,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今陳詞時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無權裁定梁、游兩人有否違反《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此問題應由法庭作出裁決。法官區慶祥聞言即問若特首宣誓有問題應如何處理,余回應指只能向香港法庭作出投訴,法官即笑言看來將會再收到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庭內即哄堂大笑。 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於陳詞之初亦質疑,特首梁振英不應以特首身份提出司法覆核,即使接受政府一方解釋指梁振英是以個人身分即選民身分入稟,潘亦認為梁振英不可能同時是新界東及九龍西的選民,也不應以公帑支付訟費。